如果是借款人簽署的書面文件,並且文件中明確說明了借款金額,則可以作為借款的證據。如果沒有具體的還款日期,那麽就要提前通知對方要求還款。
此外,我註意到妳提到的“預付款通知”感覺像是公司提供給員工的預付款。如果是這樣,妳可以通知他們退貨。如果他們拒絕歸還,而且數額巨大,則可能涉及挪用公款。但是,您需要準備足夠的證據,例如要求他們歸還的證據和拒絕歸還的證據。如果員工與公司發生糾紛,有時治安會以勞動爭議或民事糾紛為由拒絕立案。所以向警方立案壹開始只能作為要求員工返還資產的籌碼,真正立案並不容易。
以上僅供參考,主要看妳手中證據的具體內容。我建議妳先咨詢律師。
謝謝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