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獵捕野生動物,且數量達到20只以上的,屬於違法行為。
所以大量捕殺斑鳩麻雀是違法的,捕殺壹兩只不算。畢竟斑鳩麻雀不是保護動物。建議不要無緣無故傷害這些小動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禁止使用毒藥、炸藥、電擊或者電子誘捕器、獵具、獵夾、地槍、鐵鍬等工具狩獵,禁止使用夜間照明、滅獵、毀巢、火攻、煙熏、網捕等方法狩獵,但為科學研究確需網捕和電子誘捕的除外。
前款規定以外禁止使用的狩獵工具和方法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並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