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致人損害的賠償標準以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為基礎。根據受害者受傷的不同,責任也不同,受傷越重,責任越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254條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如果拋擲物品或墜落物造成損害的責任不明。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將獲得補償。賠償後,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築物使用人有權侵害該權利。
人們康復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
第二百九十壹條第(十)項規定,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壹年以下刑罰。
處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