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 律師資料怎麽寫?
律師資料怎麽寫?
根據實際情況寫就好。律師可以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代理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

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回答法律問題,撰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