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理可預見性標準:根據合同成立時的環境,壹個理性的人是否能夠在相同的情況下合理預見相關事件或損失的發生。承包人能夠合理預見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風險。
2.特定性標準:相關事件或損失必須是具體和明確的,而不是籠統和模糊的風險。如果承包人在合同成立時能夠明確預見具體的事件或損失,則應承擔相應的風險。
3.可能性標準:相關事件或損失必須是可能的,而不僅僅是理論上的風險。如果承包人能夠預見相關事件或損失的可能性,他應承擔相應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