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591條
壹方違約後,另壹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未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請求賠償。
當事人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592條
雙方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當事人壹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對方對損失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減少相應的損失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