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家未經規定程序批準將果園變成玉米地,可能涉嫌“改變林地用途和非法占用林地”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屬於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
可能的行政處理:責令退賠和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 *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批準改變林地用途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恢復原狀,並處非法改變林地面積每平方米10元的罰款。臨時占用林地逾期不歸還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