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依據:《人體重傷鑒定標準》、《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人體輕傷安全行業標準GA/T 146-1996》。
機構:法醫鑒定所(地址:沈河區大西路338號,電話:22957082-20)。
工作流程及時限:案件發生地辦案民警委托傷情法醫鑒定所受理鑒定人申請;在辦案民警的陪同下,鑒定人攜帶全部病歷資料及相關視頻資料,並按A4標準額外復印兩份原件。法醫鑒定後,鑒定結論將每日公布。自受理之日起,壹般鑒定在3日內,復雜鑒定以7日內鑒定結果為準。
收費標準:輕傷以下(含輕傷)200元;重傷300元;復合傷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