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 村民的法律定義要求詳細!
村民的法律定義要求詳細!
在中國,“村民”和“居民”分別對應“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並沒有具體的法律定義。憲法規定的公民選舉權具體包括村民選舉權和居民選舉權。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三條,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和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員會選舉前,下列人員應當登記列入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

(壹)戶籍在本村且居住在本村的村民;

(二)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

(三)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壹年以上,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申請參加選舉並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