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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工人預支養老金返還辦法
法律分析:勞動者應先與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他們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解決:(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註意的是,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壹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3)通過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將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以繳費不足15年。他們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並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並按照國務院的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