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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占用住宅公共走道的【法律咨詢】
妳好!我是曹律師。占用公共走道在法律上屬於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問題,而不屬於不動產的相鄰關系。

公共走廊屬於整棟樓業主的* * *部分,業主有權按照“持有份額”依次使用* * *部分。所謂“持有份額”是指專有部分的面積占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妳所謂的公共部分的占有是指建築物* * *部分的使用。妳可以在不侵占公共部位的情況下把熱水器放在樓道裏,這屬於正常使用,但不能影響鄰居的交通或可能影響交通。從妳的描述來看,熱水器可能會漏水,而且有排水管,很容易影響交通。建議不要放在走廊裏。

相關法律規定:《物權法》第70條允許業主對建築物的專有部分(如用於經營的房屋)擁有所有權,並有權共同管理專有部分以外的* * *部分。

《物權法》第七十二條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永遠不要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遠親不如近鄰,普通居民也不會在樓道裏安裝熱水器。也許妳的情況很特殊,但妳應該想其他辦法。最好安裝在室內,解決容易漏水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