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九十壹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壹)重婚的;(二)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
第壹千零四十三條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要互相忠誠,互相尊重,互相關心;家庭成員應當尊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諧、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