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條件:接受變性手術的公民可以申請性別變更登記。
2.辦理程序:(1)書面申請報告;(2)申請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3)國內三級醫院出具的性別鑒定證明及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或司法鑒定部門出具的證明。申請性別變更登記的未成年人還應當提交其監護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辦理程序:公民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派出所受理申請後,經派出所和縣級公安機關調查核實並報縣級公安機關批準後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
第七條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頒發。
第十條申領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並交驗居民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