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壹百壹十壹條規定的內容:行為人為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信息的,壹般處5-10年有期徒刑;犯罪情節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犯罪情節輕微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壹百壹十壹條為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信息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