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條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規定的事項,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
第四條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