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42歲,壹年前和我爸離婚了。現在她在壹家工廠當造紙經理。她在這個宿舍被老板欺負了快兩個月了。為什麽?
“我母親在壹年前42歲時與我父親離婚,現在她在壹家工廠擔任制圖經理。她在這個宿舍被老板欺負了快兩個月了。為什麽?”回答:這個問題取決於妳媽媽對老板的態度,不管是私人的還是公共的,或者不是。三種態度,三種不同的處理方式。首先,解決它。老板會給妳媽媽壹些錢,然後就結束了。妳可能不得不離開公司,另謀出路。二是大眾。報案已經兩個月了,必須有證據,比如發生性關系的衣服褲子是否存在,比如精液斑是否保存,沒有證人。很難將其公之於眾。如果有,絕對可以公之於眾,以強奸罪論處並判刑。作為老板,我肯定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第三,不。別管它。讓老板照顧自己,增加壹些工資和生活補貼,改變他的生活環境,並得到更多的經濟照顧。這種情況是情人關系...這取決於妳母親自己的意願。如果個人定居後很難在不離開公司的情況下繼續工作,那麽妳的母親在心理上就無法通過這個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