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補償費和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根據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分類,按平方米單價計算;房屋拆遷貨幣補償等於合法擁有的房地產評估價格加上約定的房屋裝修補償金額或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補償金額;
2、周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除房屋的居民因臨時住房或要求提供臨時住宿而帶來的不便,具備臨時居住條件的,按被拆除房屋的人口數按月予以補貼;
3.獎勵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居民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自願放棄某些權利,如自願搬到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房屋。房屋拆遷補償費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確定。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1 .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和臨時安置補償;
(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