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國的刑罰原則之壹是“罪刑法定”原則。強奸罪的法律定義是指違背婦女意願,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從強奸罪的構成要件可以看出,女性不能構成強奸罪。情節嚴重的,如果造成男子人身傷害,構成輕傷或者重傷的,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或者猥褻罪。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所謂猥褻,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欲為目的,通過性交以外的手段實施的猥褻行為。猥褻罪是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違背男性、女性或者兒童的意願,強行實施猥褻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行為。對14歲以下的男性實施猥褻行為可能構成猥褻兒童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公共場所聚眾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