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銀行貸款擔保人有哪些法律責任,需要註意什麽?
擔保法第六條\x0d\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x0d\第十三條保證人和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x0d\第十五條擔保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x0d\(壹)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和金額;\x0d\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x0d\ (3)擔保方式;\x0d\ (4)保證範圍;\x0d\ (5)保證期間;\x0d\ (6)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x0d \ x0d \擔保人要註意:1。擔保方式:壹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沒有約定作為連帶責任保證的;2.保證期間:《擔保法》規定保證期間(無約定的)為六個月,有約定的,從其約定;3.主合同當事人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4.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x0d\具體請參考擔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