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依法履行節能義務,有權舉報浪費能源的行為。
新聞媒體應當宣傳節能法律、法規和政策,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第十條國務院節能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的節能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工作,並接受國務院節能主管部門的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節能監督管理工作,並接受同級節能主管部門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