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丈夫的稱呼通常被稱為女婿,或者女婿、女婿、丈夫等等。此外,女兒的丈夫還可以被稱為“女丈夫”、“半子”、“東床”和“靈檀”。當女婿來到張越家時,除了他的嶽父和嶽母,他可以被稱為“賢良的丈夫”,大多數嶽家的人都稱呼他為“叔叔”和“叔叔”。
擴展數據:
親屬關系是社會最基本的原則之壹,用於將個人納入社會群體、角色、類別和譜系。家庭關系可以根據關系的程度具體表達(如母親、兄弟和祖父)或抽象表達。
某種關系可能有親屬關系(例如,父親對孩子而言)或反映壹種絕對的事物(例如,母親和無子女婦女之間的地位差異)。關系的程度與繼承或法定繼承並不完全相同。
許多禮教(如儒家的孝道)認為,這種親屬關系在有關系的人之間產生了義務,這種義務比與陌生人的關系更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