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2021三、關於義務教育入學的意見。入學條件和辦法(壹)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入學。凡年滿6周歲(2015、201年8月前出生)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均需參加適齡人口信息采集,無需就近入學。本市無房家庭適齡兒童按有關規定在非戶籍地區入學。各區教委要根據學位供給情況、戶籍、房產和居住年限等情況,積極穩妥推進多校劃片、單校劃片、多校劃片的招生模式。加強部門聯動審核,各區教委要會同相關部門共同審核入學資格,特別是合法穩定工作和實際居住情況,嚴格審核過道房、車庫、空戶等情況。(二)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各區教育委員會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和學校規模劃定學校服務範圍,根據學生意願分配入學名額。在報名人數少於招生人數的初中學校,學生就近入學。(三)按本市戶籍對待的適齡兒童、少年。經區臺辦認定的臺胞子女、區僑務部門認定的華僑子女、國家或北京市博士後管理部門認定的在京站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符合隨軍落戶條件並正在辦理入伍手續的現役軍人子女、父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辦法與本市同等。(四)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材料審核要求,各區政府結合實際制定並公布實施細則,建立聯合審核機制,積極穩妥審核義務教育材料。家長持本人在京就業材料、在京實際居住地生活材料、家庭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到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參加入學資格審核,通過後進入入學程序。(五)殘疾兒童、少年同等條件下在服務範圍內就近優先。(六)區級以上人才子女入學按有關規定辦理。烈士子女、臺灣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和全國勞動模範子女按有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予以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