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何尋求司法和法律援助?
可以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申請法律援助的方式如下: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後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3.人民法院受理自訴案件後,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4.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主要範圍是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民事和行政訴訟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公證、法律咨詢、起草法律文書及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務。
2.民事行政法律援助的範圍有哪些?
1,請求國家賠償;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支付撫恤金、救濟金的;
4.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5.因勞動關系要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要求經濟補償、賠償金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7.要求對嚴重的物質損害進行賠償;
8、因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要求變更或解除收養、監護關系的;
9.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另壹方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離婚的;
10.處理因使用偽劣農藥、化肥、種子等農產品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賠償要求。
司法救助是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的情形。相關事項的處理應嚴格基於當事人的請求。司法機關需要對當事人提出的司法救助進行審查處理。如果不符合要求,顯然無法獲得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