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保護法》中提到的大數據殺熟,是指同樣的商品或服務,老客戶看到的價格比新客戶看到的價格貴很多的現象,這種現象在購買機票、預訂外賣、預訂酒店等線上業務中尤為猖獗。由於不同消費者的價格敏感度和支付意願不同,許多互聯網行業傾向於使用算法的個性化推送來創建泡沫過濾和信息繭房並實施差異化的定價行為,從而提高商家的利潤。扼殺大數據剝奪了消費者依法選擇的權利,甚至喪失了個人信息安全。而且由於這種現象的隱蔽性,消費者在維權過程中往往難以舉證,對市場公平交易的信心逐漸降低。以下是該法強調的重點內容:
1.不過度收集個人信息;
2.不非法買賣、提供或者泄露他人個人信息;
3.“大數據殺熟”不被允許;
4、在公共* * *場所安裝圖像采集等設備應設置明顯標誌。
5、通過自動決策方式向個人推送信息,進行商業營銷時,應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或提供便利的方式予以拒絕;
6.處理生物識別、醫療保健、金融賬戶和行蹤等敏感個人信息應獲得個人多波段同意;
7.對非法處理個人信息的應用程序責令暫停或者終止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