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稅率為6%;
2.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和房地產租賃服務,銷售房地產和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3.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4.境內單位和個人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
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律師服務費可以按件收費、按標的額的比例收費、按時間收費。計件工資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按中標金額的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產權關系的法律事務;時間收費適用於所有法律事務。
法律依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
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時,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花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度;
(3)客戶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
第十條
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律師服務費可以按件收費、按標的額的比例收費、按時間收費。
計件工資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按中標金額的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產權關系的法律事務;
時間收費適用於所有法律事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
下列個人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報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營業收入。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收入。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的納稅年度,應當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