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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法規中的限速規定
1.新交通法規規定的速度限制是多少?

1,新交規限速如下:

(1)高速公路限速標準規定,在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裏,但最低時速不得低於60公裏;

(二)摩托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八十公裏;

(三)高速公路上,同方向有兩條車道的,左側車道每小時至少100公裏;

(4)同方向有三條車道的,左側最低不小於110公裏/小時。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

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行駛速度,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km,最低時速不得低於60km。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客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km,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100km,摩托車不得超過80km。

同方向有兩條車道的,左側車道最低時速100公裏;同方向有三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最低時速為110公裏,中間車道最低時速為90公裏。道路限速標誌顯示的速度與上述車道速度不壹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誌顯示的速度行駛。

二、雨天高速限速多少?

1.能見度小於200m時,車速不能超過60km/h;

2.能見度小於100m,車速不能超過40k m/h;

3.能見度小於50m時,車速不得超過20km/h,應盡快駛離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