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二級資質標準:1。近五年企業承擔過下列四項工程中的兩項以上工程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1)電站累計裝機容量大於1萬千瓦;(2)單機容量為20萬千瓦的兩臺機組或單機容量為654.38+10萬千瓦的四臺機組的整個項目;(3)220千伏或110千伏以上輸電線路400公裏;(4)220千伏以上電壓等級的四座變電站或110千伏以上電壓等級的六座變電站。2.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項目管理工作經驗或具有中級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電力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經驗並具有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企業中具有職稱的工程經濟管理人員不少於1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於10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60人。企業具有二級及以上資質的項目經理不少於15人。3.企業註冊資本4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4800萬元以上。4.企業近三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超過1.5億元。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範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法律依據:《工程總承包企業資質管理暫行規定》第四條:三級工程總承包企業:(壹)企業近五年承擔過下列建築工程總承包2項以上:1。中小型工業、能源、交通等建設項目;面積2.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設項目;投資4000萬元以上的公建項目3個。(二)企業自有資金654.38+00萬元以上,其中自有流動資金500萬元以上。(三)企業經理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八年以上工程建設管理經驗。企業總工程師必須是高級工程師,總會計師、總經濟師必須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四)具有技術、經濟職稱的人員占企業管理人員總數的60%以上,且不得少於80人。其中,工程師、經濟師、會計師等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占具有專業職稱人員總數的50%以上,且不得少於40人。(五)派出項目管理小組,對項目的工程質量、施工進度和工程造價進行直接管理和有效控制。(六)年產值5000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