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準備材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工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
2.前往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帶上以上準備好的材料,前往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個人檔案更換業務。在辦理窗口領取並填寫個人檔案申請表;
3.提交材料:將填寫好的《個人檔案申請表》等材料提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檢查材料是否齊全,如果不齊全需要補充;
4.等待審批:提交申請材料後,需要等待審批。審核通過後,工作人員會通知您個人檔案的檔案編號和辦理時間;
5.領取個人檔案:審核通過後,攜帶身份證原件到規定時間領取個人檔案。如果您不能親自領取,也可以委托他人領取。您需要提供委托書和客戶的身份證原件。
補辦個人檔案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工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和單位在填報個人檔案時可能會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具體以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規定為準。如果您在完成個人檔案的過程中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工作人員將及時通知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檔案管理規定》第十八條
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辭退、開除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壹個月內轉入其新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被勞動教養或者勞動改造的勞動者,原單位今後準備錄用的,其檔案由原單位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