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管理處的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查驗標識碼:查驗機動車、查驗車輛標識碼拓印膜、制作機動車標準照片;
2.負責審查合格證並錄入信息:審查機動車合格證並錄入機動車信息;
3.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和信息查詢:審核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負責機動車被盜、被搶信息的查詢比對;
4.負責做好標識和檢驗記錄:做好檢驗合格標識,並在檢驗記錄上簽註;
5.交通事故保險憑證:審查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90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管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按要求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二)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機動車駕駛人身體狀況證明原件;
(3)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還應當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機動車駕駛證原件;
(5)機動車駕駛員照片3張。機動車駕駛證費用10元/證。壹個工作日內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