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者脅迫手段,構成犯罪的行為。
敲詐勒索罪的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既侵犯了公私財產所有權,又危害了他人的人身權或其他權益。這是本罪區別於盜竊、詐騙的顯著特點之壹。本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物;
2、客觀要件,本罪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采用威脅、脅迫、恐嚇等手段強迫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
3、主要構成要件,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4.主觀因素。主觀上,本罪是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勒索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沒有這個目的,或者索要財物的目的並不違法,比如債權人使用威脅性語言償還逾期已久的債務,催促債務人加快還款,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條搶劫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搶劫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攜帶兇器搶劫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