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Juris Doctor或法學博士)的意思是法學博士。海歸的信息被教育部認證為“專業法學博士”。
美國的另壹個法律學位叫做J.S.D .(法學博士),通常翻譯為“法律博士”,它也被中國大陸教育部認證為“法律博士”(比較JD:它在中國大陸被認證為“專業法律博士”)。
擴展數據:
JD被稱為LL。B世紀60年代以前,它的拉丁文原意是Legum Baccalaureus,意思是法律學士。任何人在學習之前都必須獲得四年制學士學位。
後來,由於美國法律行業的日益專業化和精細化,律師執業的要求變得極其苛刻,甚至可以與醫生執業相媲美。JD(Juris Doctor)這個名字終於出現了,以顯示法律教育的嚴酷和嚴格。
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的美國人可以在美國大學教書(幾乎所有美國法學院教授都擁有法學博士學位),而只獲得JSD的中國人在美國大多數州不允許參加司法考試,因此在美國大學教書很難,但回國教書很受歡迎。
然而,如果外國學生在美國直接學習LLM後獲得JSD學位,他們仍然不能參加美國大多數州的律師考試,因為美國律師協會(ABA)只承認JD為學位,其他任何學位都是由法學院自己設立的,無需ABA認證。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J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