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國的紅十字會工作人員很幸運地處於壹個漫長的和平時期,遠離戰爭,因此他們沒有太多的機會參與戰場救援和適用國際人道主義法。然而,本組織存在的基礎是《日內瓦公約》。這些法律規定的背後,是紅十字運動帶給人類的終極價值,也是紅十字組織不可替代的重要組織。所以,在和平年代,我們更多參與救災和慈善的時候,不能忽視壹個人道主義工作者最應該掌握的法理和核心使命:國際人道主義法的傳播。作為《日內瓦公約》的締約國,中國:“在和平時期和武裝沖突時期,在各自國家盡可能廣泛地傳播公約和議定書,特別是將公約和議定書的學習列入其軍事教育計劃,並鼓勵平民居民學習公約和議定書,以便他們能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