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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內容是什麽?
法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告訴才處理。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哪些行為是犯罪和應負什麽刑事責任,對犯罪分子應給予什麽刑事處罰的法律。刑法可分為廣義刑法和狹義刑法。廣義刑法是所有刑事法律規範的總稱,而狹義刑法僅指刑法典,與廣義刑法和狹義刑法有關。刑法也可以分為普通刑法和特殊刑法。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實際上是指刑法典。特別刑法是指只適用於特定的人、時間、地點和事件(罪行)的刑法。在我國,它又指單行刑法和附屬刑法。

法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告訴才處理。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