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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法》哪壹條規定了毒品的定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二條規定了毒品的定義。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根據醫療、教學、科研的需要,可以依法生產、經營、使用、儲存、運輸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藥品的常見分類?

1.從毒品來源看,可分為三類:天然毒品、半合成毒品和合成毒品。

(1)天然藥物是直接從毒品植物中提取的,如鴉片。

(2)半合成毒品是由天然藥物和化學物質合成的,如海洛因。

(3)合成毒品,如安非他明,完全由有機合成制造。

2.從藥物流行的時間順序來看,可以分為傳統藥物和新型藥物。

(1)傳統毒品盛行較早,壹般指鴉片、海洛因等阿片類毒品。

(2)上世紀末本世紀初以來,我國歌舞娛樂場所流行新型毒品,主要指合成致幻劑和冰毒、搖頭丸等興奮劑。如今,新精神活性物質已成為風靡全球的第三代毒品。

綜上所述,《禁毒法》的幾個條款規定了毒品的定義。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二

本法所稱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根據醫療、教學、科研的需要,可以依法生產、經營、使用、儲存、運輸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文章

禁毒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公民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履行禁毒職責或者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