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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夫妻* * *擁有房產的單方處分具有法律效力。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壹方未經另壹方同意出售夫妻* * *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壹方主張收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壹方擅自處分* * *和* *共有的房屋,給另壹方造成損失,另壹方請求賠償離婚期間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五十五條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壹千零六十條夫妻壹方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夫妻壹方與對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之間對壹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範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壹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雙方共有:(壹)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收益;(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