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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級往上是什麽級別?
部級以上官員是副國級和正國級幹部。副國家級包括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正式國家級包括主席、總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主席和軍委主席。部長級官員是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的壹種官階。也被稱為省級官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官員是有壹定級別的政府工作人員。正廳級以上幹部是高級幹部。教育部部長、國家發改委主任等國務院部委主要幹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主要幹部,省長、直轄市市長、軍隊幹部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八條公務員擔任領導職務符合憲法、有關法律和制度規範。領導職務的級別分為:國家正職、國家副職、省正職、省副職、局正職、局副職、縣副職、縣副職、鄉副職、鄉副職。第十九條公務員的級別設置在局級以下。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的職級序列分為:壹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壹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壹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壹級科員、二級科員。

綜合管理以外的職務公務員的職級序列,由國家依照本法另行規定。第二十壹條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與職級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等級的對應關系由國家規定。

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職務與職級的對應關系,公務員所擔任的領導職務和職級可以調任兼任;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晉升領導職務或者職級。

公務員的級別根據其領導職務、職級、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任職資格確定。同壹領導職務和職級的公務員,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職級。

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和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和其他福利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