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減免稅。財政部發布的《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提出,將2020年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困難行業企業包括交通運輸、餐飲、住宿和旅遊。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主營業務收入必須占總收入(不含不征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50%以上。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務和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要生活物資的快遞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優化納稅服務配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可以延長申報納稅期限。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受疫情影響,2020年2月延長申報納稅期限後仍難以辦理的,可以依法申請再次延期。文化和旅遊部發布關於暫停收取部分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的通知,支持旅行社應對當前經營困難,暫不收取旅行社部分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暫停的範圍是中國境內所有依法繳納保證金並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暫停的標準是現有付款的80%。
2月11日,交通運輸部發布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免收農民工返崗包車費用的通知,明確提出將農民工返崗包車納入疫情防控應急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和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機構、場所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以及產生於中國境外但與其機構、場所實際相關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