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壹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沒有欺詐、脅迫行為,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即雙方協議離婚並約定財產分割的,如果對分割協議反悔,認為存在欺詐、脅迫等影響真實意思表示的情形,可以在離婚協議生效後壹年內提起訴訟,並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撤銷離婚協議。
其次,本案當事人必須知道假離婚的法律風險極大,因為假離婚的本質是逃避法律責任。在此過程中,當事人很可能不僅損害債權人和受害人的合法權益,而且通過訂立各種虛假協議或對其財產進行虛假申報,對國家的社會和經濟秩序造成不應有的損害。壹旦被調查,他們將賠償損失並追究刑事責任。
事實上,沒有所謂的假離婚。在法律上是真正的離婚,在夫妻雙方眼中是“假離婚”。但是,從法律上來說,夫妻雙方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或者離婚裁判文書生效後,原來的夫妻不再是壹個家庭,而是成為兩個獨立的家庭。只要在形式上符合新政的要求,就應該享受新政關於購買首套房的優惠政策,從而達到規避政策的目的。
壹方面,假離婚可能是假的,導致家庭破裂和財產損失。因為只要夫妻雙方履行了離婚的法定程序,離婚就具有法律效力。用於買房的錢等財產在離婚前是夫妻共同財產,“假離婚”後將成為壹方的個人財產,因此另壹方很難控制這部分財產。壹旦壹方不願意再婚,離婚造成的財產損失將無法挽回。
原來,夫妻二人離婚是為了規避政策,但就在辦理相關復婚手續前,夫妻二人發生了爭吵,壹方理直氣壯地說:“我們沒什麽關系,妳別管我!”說了很多傷人的話,最後再也沒有回到婚姻的原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