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性質不同。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是負責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政府工作部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為國務院直屬機構;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是中國人民和中國工商界組織的人民團體。它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組成單位之壹,是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政治力量,簡稱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
2.組織職能不同。工商局負責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起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工商行政規章和政策。工商聯的工作內容是對國家重大政策和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進行政治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討論和民主監督,引導會員積極參與國家經濟建設,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促進社會全面進步。
3.現在的情況不同了。自2019年6月起,不再保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成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工商聯運作正常。
法律依據
工商業聯合會組織通則
第二條工商業聯合會的基本任務是:
(壹)領導商人遵守* * *綱領和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
(二)在國家總體經濟計劃下,指導私營工商企業發展生產,改善經營管理;
(三)代表私營工商企業的合法利益,向人民政府或者有關機關反映意見和建議,與工會就勞動關系等問題進行協商;
(四)組織工商業者學習、改造思想,參加各種愛國運動。第三條工商聯組織在行政區域範圍內的市、縣設立市、縣工商聯;在全省建立省工商聯;在全國建立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第十五條各級工商聯定期召開會員大會或代表會議,其職權如下:
(壹)制定或者修改章程;
決定工作方針和計劃;
(三)聽取、審查、通過工作報告和預算;
(四)選舉或者罷免常務理事和監事;
(五)討論其他重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