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證書上寫著房子將來對妻子有效,感情破裂後房子歸妻子所有。只要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署,並且約定的內容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這樣的承諾書壹般是合法有效的。如果不是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署的,這樣的承諾書壹般無效。
2.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各自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所有。協議應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另壹方知道該約定的,應當將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用於清償夫妻壹方所欠債務。
第二,手寫保證書是否有效?
1.保函是壹種特殊的信函或書面材料,主要針對個人、集體和單位。其主要目的是在個人、集體或單位完成上級安排的任務或糾正過去的錯誤時做出積極承諾。擔保可以分為三類,即個人擔保、單位擔保和集體擔保,它們都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即擔保能夠真實地表達壹方的意思,並且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原則。
2.簽署保函時,民事行為能力人必須完全自願簽署。以脅迫或非正式手段強迫他人書寫時,在內容和手段上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屬於無效保函。
3.在填寫保函內容時,需要指出擔保人擔保的具體事項,如擔保的目的、擔保的時間範圍、擔保的範圍,以及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應采取哪些措施來實現擔保的目的。填寫保函時,應逐壹列出並簡明扼要。保函由第三方見證時,第三方最好是專業律師,且與保函涉及的其他人員無利益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