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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奸是否構成犯罪?
強奸構成犯罪,涉嫌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的意願,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或者奸淫幼女的行為。

法律分析

強奸是違法的,涉嫌強奸罪。強奸罪是指行為人違反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以暴力、威脅、傷害或者其他手段強迫被害人發生性關系,構成犯罪的行為。構成強奸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強奸婦女的,可以在三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奸淫幼女的,可以在4年至7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強奸婦女、奸淫幼女;2.強奸婦女和幼女;3.在公共場所強奸婦女和幼女;4.二人以上輪奸婦女;5.強奸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對幼女造成傷害的;6.強奸造成被害人重傷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奸淫婦女、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壹)奸淫婦女、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並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的;(四)輪奸二人以上的;(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傷害幼女的;(六)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條之壹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監護、收養、看護、教育、醫療等特殊職責的人,與該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的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