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土地屬於全民即國家所有;
2、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外,屬於集體所有;
3.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屬於集體所有。
劇情有爭議怎麽辦?
1,協商解決。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土地爭議,並根據協商結果簽訂協議;
2.政府處理它。如果當事人協商不成,可以尋求當地政府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
3.法院起訴了。政府無法處理的,或者對政府處理不服的,應當自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
國家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市、村莊和集鎮建設用地範圍內依法批準占用耕地的,以及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市、村莊和集鎮建設用地範圍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礦山、軍事設施等建設項目依法批準占用耕地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建設單位負責開墾與占用耕地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項用於開墾新的耕地。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對耕地進行驗收,確保耕地落實到地塊。納入永久基本農田的也要納入國家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進行嚴格管理。占用耕地的補充情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
個別省、直轄市需要易地開墾耕地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