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怎麽寫聲明才具有法律效力?
怎麽寫聲明才具有法律效力?
聲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取決於具體情況。具有法律效力的聲明應包括以下要素:

1.申報的內容應屬於申報人所有。例如,如果印章丟失,則無效聲明為有效聲明;超出聲明人所有權範圍的聲明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例如,壹個城市的壹條街道屬於我個人。

2.聲明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例如,脫離父子關系的聲明沒有法律效力。

3.聲明通常應以書面形式發布。聲明人在聲明上簽字的行為將被視為其對聲明內容的完全認可,並代表其對意思的真實表達。

4.口頭陳述應由兩名或兩名以上證人見證。此類聲明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的口頭遺囑規定處理。

綜上所述,聲明在滿足壹定條件時具有法律效力。聲明人在聲明上簽名的行為將被視為其對聲明內容的完全認可,並代表其真實意圖,即簽名生效。聲明是壹種啟示工具。它是壹種應用文體,用以向社會表明自己對相關問題的立場和態度。政黨和國家的領導機關及其領導人、機構、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個人可以發表聲明。該聲明可以在報紙上發表、在電臺廣播或張貼。這裏提到的聲明通常有兩種:壹種是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引起公眾的註意,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的聲明。另壹種是為了防止他人在丟失支票和證書等重要憑據或文件時主動使用而發布的聲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壹)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