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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設備配置許可管理辦法
設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合理配備、安全使用、為生產服務,為保證工程質量、加快施工進度、提高生產效率和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創造條件。

《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註明許可證號、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和生產地址。

在此基礎上,加強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規範醫療器械生產行為,保障醫療器械安全有效運行。

按照屬地分級管理原則,申請配置乙類大型醫用設備的醫療機構應通過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逐級向市(州)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1申請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擬使用設備的名稱、規格和主要附件;相關輔助設備的名稱、數量以及用戶取得崗位培訓證書的情況;

2.可行性報告和需求分析。主要內容包括:申請配置的主要理由;應用設備的技術發展前景;在臨床和科學研究中的作用;預期利用率;人員資質;采購資金來源及經濟分析。

法律依據:

《山東省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管理細則》第三條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公開透明、誠信高效的原則,推動審批服務理念、制度、作風全方位、深層次變革,不斷優化服務流程,簡化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努力打造“寬、快、嚴、便民、公開”的審批服務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