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繼承人先於立遺囑人死亡,遺囑仍然有效。繼承人的遺產份額將按照法定繼承辦理。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死亡,有其他直系血親或者兄弟姐妹的,可以代位繼承。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當子女或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其直系子孫可以代位繼承;繼承開始後,繼承人在遺產分割前死亡,不放棄繼承的,其應繼承的遺產轉移給繼承人,但遺囑另有安排的除外。遺囑中未處分的遺產或遺囑無效部分,也將按法定繼承處理。
遺囑的法律效力:
1.立遺囑的條件: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遺囑內容應當合法、真實地表達立遺囑人的意誌;
2.遺囑形式:我國法律規定了自擬遺囑、書面遺囑、錄音遺囑、公證遺囑等多種形式。
3.遺囑的撤銷和變更:遺囑人在生前可以隨時撤銷或變更遺囑;
4.遺囑效力發生的時間:遺囑的法律效力壹般發生在立遺囑人死亡時;
5.遺囑的效力範圍:遺囑可以處分遺囑人死亡時所擁有的財產,但不得違反法律規定的強制性條款。
綜上,立遺囑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遺囑仍然有效,其應得遺產將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指定繼承人死亡後有其他直系子孫血親或者兄弟姐妹的,可以代位繼承。繼承開始後,繼承人在遺產分割前死亡,不放棄繼承的,其應繼承的遺產轉移給繼承人,但遺囑另有安排的除外。未處理的遺產或遺囑無效部分也將按法定繼承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54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遺產的有關部分應當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壹)遺囑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遺贈的;
(二)遺囑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受遺贈權的;
(三)遺囑人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或者終止的;
(4)遺囑無效部分涉及的遺贈;
(5)遺囑中未處理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