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關系到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命運。青少年作為未成年人,正處於學習知識、發展技能的關鍵時期,他們受教育的權利受到國家法律的保障。現總結相關法律法規,供家長和學生學習。希望家長認真履行職責,保護未成年人受教育權;廣大學生珍惜受教育的權利,履行受教育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十九條: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各級政府應采取各種措施,確保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有關社會組織和個人,有義務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並完成規定年限的教育。
《義務教育法》第五條第二款: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義務教育法》第十壹條: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並完成義務教育;可以推遲到七歲;延期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經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部門批準。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三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依法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不得使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二條:父母或者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說服、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