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子,本名申導,生於公元前390年,趙國人。
沈子原是道家學者,後來從中分離出來,成為法家的代表人物。在齊宣王和齊敏時期,他曾留學夏姬,並在稷下學宮講學多年,聲名鵲起,對法家思想在齊國的傳播起到了重要作用。
與先秦其他法家相比,申子的法家思想明顯不同。當時的申不害和商鞅分別講究“術”和“法”,申子則講究“勢”。“權力”主要是指權力。申子認為,君主要實行法治,就必須重視權力,這樣才能禁止權力。君主只有在掌握權力的基礎上才能保證法律的順利實施。他認為法治比人治好,甚至認為有惡法也比沒有法好。申子還主張“順其自然”、“無為而治”,即在法治的基礎上遵循事物的本性,即使是法律也要遵循自然的本性。可見,申子的思想是老莊道家和法家的融合與統壹。
以當代人的視角審視申子的法家思想,可以發現其重法輕德的缺陷,重法與順自然難以統壹是壹對矛盾。但《申子》避免了老莊道家純自然、不要法治的命題,同時也避免了法家主張絕對法治、不必遵從自然的弊端,對後來的法律發展起到了壹定的啟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