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是用人單位和職工按規定繳存的專門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儲蓄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不得隨意挪作他用。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1.提取公積金用於購房、裝修、建房和房屋裝修;
2.在沒有固定住房的情況下,提取公積金用於租房;
3.如果您或您的直系親屬患重病,您可以提取公積金支付醫療費用;
4、低保戶或五保戶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積金用於生活開支;
5、退休、退職用戶可隨時提取公積金;
6.已在國外定居的用戶可以隨時提取公積金;
7.遷出本省的用戶可以提取本省的公積金;
8.外地賬戶可以在離開公積金繳納地時提取自己的公積金。
綜上所述,如果用戶想要進行公積金貸款,則必須支付公積金貸款。沒有繳納公積金或者繳納公積金不足1年的用戶壹般不能進行公積金貸款,所以這也是公積金非常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