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板從私人賬戶轉賬支付工資不能直接證明勞動關系。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如工作證或工作證(最好加蓋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印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地稅局打印蓋章的完稅證明、用人單位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遣單、同事證言(離職和在職均可)、錄音錄像或其他有姓名和公章或老板簽名的書面材料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壹條納稅人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漏報、少報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納稅申報的方法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偷稅數額在壹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稅務機關以偷稅罪二次給予偷稅行政處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稅數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