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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能否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法律分析。
成為壹名合格的教師需要滿足哪些條件?本文將為您詳細解答,幫助您更好地了解教師資格證考試的相關規定。

基本素質和能力

不管妳是否師範畢業,只要妳通過教育學、心理學補考、教學能力測試與評價,妳就有資格走向教學之路。

普通話水平

妳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二級乙等以上標準,並取得相應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身體健康,心理素質穩定。

身體健康,心理素質穩定,無傳染病和精神病史,都是適應教育教學的必要條件。

失信人取得教師資格證。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失信者不能取得教師資格證。但是,作為被執行人,妳需要知道自己行為的邊界。

違約者名單

有能力履行而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者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手段阻礙、抗拒執行的。,妳可能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受到信用懲戒。

高消費限制

被執行人在高消費方面也會受到限制,比如乘坐飛機、火車、輪船的軟臥二等艙及以上艙位,購買房產或高檔裝修房屋,旅遊、休假等。

珍惜信用

被執行人雖然可以取得教師資格證,但是要珍惜自己的信用,做壹個守法的公民。